河间市第四中学招聘简章
2017-04-24 15:08:34 点击:
一、学校简介 河间市第四中学,始建于1957年,原名河间市景和中学,占地100余亩,地处沧州市河间市东部景和镇,是一所有着近60年办学历史的国办高中。2014年,市政府斥资千万元,加固教学楼、宿舍楼,美化、净化校园环境;2016年,学校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绿地总面积1万平方米,教学班28个,在校生近2000人,教职工158人,学校成绩始终在沧州市同类学校保持领先地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根据学校教学需要,经河间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河间市第四中学招聘第二批学科专任教师17名。(具体内容见附表)
岗位学科 |
人数 |
专业要求 |
语文 |
1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语文教育 |
数学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数学教育 |
英语 |
4 |
英语、英语教育 |
生物 |
2 |
生物、生物化工、生物科学、生物工程 |
政治 |
1 |
思想政治 |
历史 |
1 |
|
地理 |
4 |
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环境科学、文科其他专业 |
体育 |
2 |
运动训练 |
总计 |
17 |
三、招聘条件 1、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二本、全日制专接本、全日制专升本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要在录用三年合同期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三年后不再续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交简历(发邮箱hejiansizhong@126.com),经招聘小组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试讲事宜。
五、合同期限 应聘人员经河间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编外合同制教师),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六、工资与社会保险待遇 1、参照同类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用人单位缴纳在聘用期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
3、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取暖费、独生子女费、(乡镇工作补贴)、精神文明奖。
七、诚信招聘 所有签约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履行签约规定,如有违约,则会打乱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安排,应聘教师要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
联系人:王校长 13171989818
邮箱:hejiansizho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