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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08 浏览次数:92
崇义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方案
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推进“六大攻坚战”和幸福崇义建设,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8名高学历人才。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崇义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森林旅游专技岗2人、林业产业专技岗2人;
2、崇义县农粮局农业检测站:农业检测岗2人
3、崇义县农粮局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岗2人;
4、崇义县城管局园林所:园林技术岗1人;
5、崇义县城管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行办公室:城镇污水管网规划岗1人;
6、崇义县委党校:教师2人;
7、崇义县城建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岗1人;
8、崇义县金融局:金融管理岗1人;
9、崇义县工信局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技术岗1人;
10、崇义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3人。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17年8月31日前获得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家承认的海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至2017年6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中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动员报名(2017年4月28日—5月12日)
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方案,同时由用人单位根据拟招聘的专业等情况派出工作组到相关高校进行宣传动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12日,节假、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崇义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地址:崇义县公务大楼532办公室,邮编:341300,电话、传真:0797—3819410)。通过高校动员报名的,可到工作组集中报名,再由工作组收齐报名材料后转交县委人才办。
3、报名相关资料:考生需提供自荐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2017年8月31日前能完成学业结束时间的《证明信》,但在聘用录取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崇义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两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需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资格比例应至少有1名差额,达不到的,应相应减少招聘职位。特别紧缺职位,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可按1:1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由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票决)。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二人及以上的考察组。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审议。审议批准聘用后,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正式聘用的人员,须在崇义县范围内服务满5年,组织任命等特殊情况除外。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斌
常务副组长:邱凌
副 组 长:边建忠 王豪
成 员:范美蓉 成松 范层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范美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其他
(一)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聘用后待遇按照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规定待遇执行。
(三)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崇义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研究生以上)人才岗位计划表
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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