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地质局编制招聘公告
时间:2017-12-27 14:48
为适应我局业务发展需要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规定,结合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制定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13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9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社会失信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均有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01月12日。本次报名仅接受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下载《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二)进行填写,并按所报岗位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报考专业方向证明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等有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与《报名表》一起发送至hndikan@sina.com邮箱。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1月13日至1月17日
2.审查内容: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经审查通过的在省地质局网站上公示考试人员名单。
3.本次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和工作经历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12月31日。
(四)考试
1.笔 试: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包含专业性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2.面 试:面试考官实行7人制。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规定
(1)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综合成绩(笔试×50% 面试×50%)确定岗位名次高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由我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应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将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调剂至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进行考试。调剂优先考虑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岗位,其次考虑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考虑专业岗位和单位性质后仍不能满足开考条件的,统一将其纳入该专业对口的二级专业目录分类中进行考试。二级专业目录参考《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如入围面试人数不到1:2的,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
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地质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排序,按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在综合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考虑。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考核不通过的,该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结果将在海南省地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海南省地质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招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工作方案实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6862984
招聘办公室电话:66823120、66827502
附件一: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二: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省地质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