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湖州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保业务经办
二、招聘人数
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其中一名工作地点在南浔区)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文字组织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公共管理及服务类、医学医药类、财务会计类专业优先。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5月21日(除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0572-2320010。
现场报名:报名表现场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中需要的有关证件(工作经历证明资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湖州市社会保障综合大楼(凤凰路579-581号)609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本人具体笔试时间。未被通知人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3.组织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结果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主要进行仪表气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测试结果择优(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5.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在考察、体检、公示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依据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录用后实行人事派遣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后,由派遣公司与录用对象签定劳动合同,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 (含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市财政局有关标准执行。
附件:
2019年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本招聘公告由湖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