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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1 浏览次数:63
2019年皖南医药卫生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电子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皖南医药卫生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引进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19年皖南医药卫生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岗位和计划详见《2019年皖南医药卫生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要求: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进行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112.29.171.178:88/),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00至 5月31日24:00,逾期不予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名后需发送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至皖南医药卫生学校(邮箱:2127430738@qq.com)审核(最迟需于6月1日16:00前)。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式样见附件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4日16点前登陆宣城市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面试费用,面试费7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招聘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5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二)面试
1、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具体面试时间为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于6月12日-14日登陆宣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112.29.171.178:88/)打印《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等。
3、考官组成和成绩计算: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4、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与考察 (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人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4〕5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公示
人才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皖南医药卫生学校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五)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由皖南医药卫生学校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引进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试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皖南医药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3391033
考务咨询电话:0563-3036887
点击下载>>>
2019年皖南医药卫生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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