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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19 浏览次数:296
李斌指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得到群众普遍认可。李斌充分肯定上海等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经验,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强化签约服务内涵,制定适宜的签约服务内容;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强化签约服务对群众的吸引力,在就医、转诊、用药、技术支持等方面,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认同感。
据悉,2011年上海启动家庭医生制度试点,以签约为主要任务,引导居民认识、接触与逐步接受家庭医生服务,也即上海家庭医生制度1.0版。2015年11月,在家庭医生签约基础上,本市启动“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试点:即居民可自愿选择一名家庭医生签约,并可再从全市范围内选择一家区级医院、一家市级医院进行签约,优先满足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居民、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签约需求,着力打造家庭医生制度“2.0”版。“1+1+1”签约后,居民在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就诊,或通过家庭医生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在就诊流程、预约等待、配药种类、配药数量等方面均可享有优惠服务政策。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主持会议,副市长翁铁慧参加会议。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和北京市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代表进行大会经验交流,与会代表现场观摩考察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顾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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