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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1 浏览次数:647
《意见》明确地给互联网医疗划定了范围——远程医疗和慢性病签约服务。事实上,已经有企业在这方面赚到了钱。以心医国际为例,过去几年间,其医联体远程协作体系已覆盖了全国31省4000多家医院,更在2016年建设并服务了全国90余个各级各类医联体项目。值得一提的是,继服务河南、青海两个国家级示范远程医疗综合会诊平台之后,心医国际推动建设了国家远程医疗政策试点省之一--贵州省远程医疗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协助贵州省三级医院对省内县级医院、中心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为该地构建统一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救治能力。
《意见》除了给医疗划定范围外,还对医生的职业有了规定。目前,大量医生在线上提供诊疗服务,其原单位多数采用“知情但不约束”的态度。此次《意见》要求,医务人员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必须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这标志着如果没有原单位许可,医生将无法提供在线诊疗服务,很多医生必然会因此告别线上服务,这对拥有大量线上医生资源的互联网医疗企业将产生负面影响。
没有实体依托的纯线上互联网医院,很容易导致法律监管空缺。此前针对互联网医疗,政府态度相对模糊,此次公布的《意见》意味着政府监管加强。《意见》强调,互联网诊疗活动应该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这意味着仅有虚拟线上诊疗业务的互联网医疗公司备受打击。
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王杉认为:中医讲望闻问切,西医讲望触叩听,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只用某一个模式,尤其是在屏幕上,一定会带来诊断和治疗的误差,进而产生医疗纠纷。“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上,通过互联网进行诊疗和治疗无法做到完善,存在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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